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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程款纠纷代理协议

2020-07-30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从__年_月至__年_月向李__ 借款累计未归还金额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50万元整,约定于20__年5月前全额归还。现甲方逾期不能归还,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抵债财产

  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偿债务人民币350万元:

  甲方自愿以__市__区__路_号__房产抵偿给乙方。

  第二条 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甲方个人享有所有权和合法的处分权;

  (二)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上,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甲方保证该物业不存在查封或另行出售、租赁等权力瑕疵;

  (三)对于抵债财产的上述产权归属和权利负担问题,甲方目前没有卷入任何诉讼,也没有任何第三人提出异议。

  第三条 抵债金额

  甲方自愿以以上房产折合总价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抵偿给乙方。

  第四条 财产交付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配合乙方向甲方抵押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赎楼,结清银行欠款,由乙方负责筹集和承担提前还贷的资金。

  第五条 登记

  甲方于提前还清贷款银行赎楼后一个月内办妥过户给乙方的产权登记手续。

  第六条 费用

  上述以物抵债协议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产的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所需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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