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明确敬老院管理职责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
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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