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书香工程”的深入开展,引导和培养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学校将进行“书香少年”评比活动,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评比内容:
书香少年、书香示范少年、书香十佳少年
二、评比条件:
(一)“书香少年”评比条件:
(1)爱惜图书、热爱读书,节假日喜欢到书店、图书馆买书、看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
(2)喜欢与别人交流自己的读书感受,能够把自己读到的好书推荐给其他人共同分享。
(3)每天有二十分钟以上的阅读时间,善于积累,养成每天阅读书报的良好习惯。每半年(1—6月;7—12月,下同)能认真完成学校和班级推荐的阅读篇目,阅读书籍达10本。
评选名额: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学生都可评为校级“书香少年”,将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二)“书香示范少年”评比条件:
(1)在阅读完成学校和班级推荐的阅读篇目外,能进行自主阅读,每半年阅读书籍达15本及以上。
(2)能主动写读后感或好书推荐,每半年有2篇较高质量的读后感或好书推荐发表在班级主页上。
(3)能积极参加班级、年级组、大队部、德育处组织的读书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秀,能在全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符合条件1,未符合条件2的.降为“书香少年”)
评选名额: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学生都可评为校级“书香示范少年”,将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三)“书香十佳少年”评比条件:
每半年阅读数量在年级组前十名的学生。
评选名额:
每个年级组十名,将在迎元旦、迎六一大型庆祝活动时进行表彰。
三、评比要求:
1、每学年5月底、12月底进行评定,符合“书香少年”“书香示范少年”评比要求的学生先由班级申报,再德育处核实,最后学校审批。
2、“书香十佳少年”由德育处根据年级阅读实际情况进行评比。最终评选为“书香十佳少年”的学生须上交介绍其特色的材料一份(200字左右,可让学生自我介绍读书简况,包括:学生读书照片,读书格言及感受、各种读书活动的参与情况与结果等。校园网将择优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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