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养老保险管理处:
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xx]71号)文件精神和省局、市处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基金安全专项自查领导小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自查专班,并对我局现有基金财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8月底,全区有275个单位10212人参保,其中:在职7958人,离退休2254人(离休25人)。今年1-8月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72.22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72.9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144.91万元。
一直以来,我局在基金财务安全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从未出现过贪污、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也没有迟发、缓发、拖欠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情况,自本局组建以来,在基金财务会计上从未使用现金科目,也就是说无论征收还是待遇发放,均未使用过现金。
二、基金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体系
(一)制度健全,切合实际
在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中,制度建设是规范操作行为的基本准则,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和国家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结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我们先后修订完善了《夷陵区机关事业保险局规章制度汇编》、《账务管理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控制管理规定》、《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工作情况还制定了《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等,为我局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1、20xx年我局制定了《夷陵区机关事业保险局机关制度》,2009年又进行了重新修定,并装订成册。该制度主要是为加强基金财务内部控制以及各岗位间的牵制制约,防止和堵塞基金漏洞,最大限度降低基金运行风险,以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同时对强化内部管理、奖勤罚懒、激发全局工作人员的热情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2、在《夷陵区机关事业保险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中,我们分别制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档案管理制度》、等,在这些制度中分别规定了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单位法人代表的权限、职责、工作内容、相互制约关系等。
3、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制度》中规定了系统管理人员及各个岗位的权力、职责、工作内容、相互制约关系等;特别强调了机房管理、设备管理、数据存储备份、安全控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内容。
4、在《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中,对岗位分工合理设置、职责明确,岗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批与支付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分离、基金管理与运营相分离。建立业务经办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确保办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要对业务经办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业务办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实践证明,上述制度,比较全面地涵盖我局各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明确了各环节、各岗位工作职责,基本满足了各项业务管理需要,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金财务设置合理,内控机制形成
按照内控制度建设、转变作风和争创满意机关活动的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们多次对内部经办程序进行了清理修订,我们认为目前我局业务流程设计基本合理,内控机制已经形成。
1、基金收支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从1998年开始,我区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全部纳入财政社保专户储存,取消劳动部门收入过渡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其记帐依据财社字
[1999]2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收入由各单位自己申报,然后到税务交纳,直接进国库,单位财务凭财政税务的`分账单记账。单位经财政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只开设一个支出户,用于支付养老金待遇。待遇发放资金支付和个人账户基金转移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划拨转移。
2、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231号令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户,1998年由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发放开户许可证后在建行开立了基金支出户。与建行签订服务协议,用于接收财政专户拨入款项、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且全部采用转帐方式通过代发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自本局组建以来,在基金财务会计
上从未使用现金科目,也就是说无论征收还是待遇发放,均未使用过现金。
3、基金账务严格按国家会计制度和省、市有关要求独立建账,并按规定核算。各项凭证合法合规,做到严格初审、复核,核算科目准确规范。基金会计账与出纳账相符,每月出纳账基金存款余额与银行账户相符,出纳按月编制财政专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4、单位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出纳,财务印鉴、票据等管理职责分明,出纳付款有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我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出纳不得登记涉及收支、债权债务等会计帐薄,不得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始终坚持这一规定。我局基金财务专用印鉴由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专用章、出纳印章组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负责人保管,出纳印章由本人保管,符合财务制度印章保管规定。
5、退休(职)待遇(调整)审核、待遇支付及待遇资格认证等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具体业务操作形成制约关系。每月应付养老金数由离退休人员管理股核定后,基金财务根据核定表开出申请单,经分管局长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拨款到支出户,再拨付到各代发银行。定期接收委托发放银行、邮局等反馈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离退休人员自20xx年10月以来已经全部实现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代发养老金银行、邮局反馈信息记录完整;代发银行、邮局及我局足额发放相关信息资料完整;各代发银行、邮局不存在滞留资金等违规现象,发放率100%。
离退休审核、资格认证资料齐全、工作程序比较完备、岗位明确、各项审核资料均经过复核、审批,各环节均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待遇领取人员全部进行了审验。
(三)、“金保工程”上线,为业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提供有力支撑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的增加,20xx年年初我区“金保工程”软件上线,基本满足了各项业务工作需要。
1、信息系统管理和操作人员之间互不兼任,操作人员各有操作授权,工作中能做到相互制约。初步具备防范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的制约手段和措施。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有关资料能每天备份。
2、计算机处理业务时保留业务经办人员的操作痕迹,具有可复核性和可追溯性。在系统中能直接查看实际业务操作痕迹,标明数据库日志,在应用系统记录业务处理流程的过程中,留有操作痕迹,可以识别不同人员对数据增、删、改的不同操作。
3、统计报表数据能从业务运行数据库中产生,并与基金财务数据、业务经办数据、信息数据库数据一致,统计报表按规定存档、备份。
三、廉政教育情况
自单位组建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知识,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区从未发生贪污、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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