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过程
(一)组建机构
6月22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和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共同组成试点领导机构,负责综合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制定方案
6月22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什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依据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安排意见。并会同皂角街道办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试点工作准备及相应工作安排。
(三)确定试点区域
6月23日前,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现场勘察试点区域,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状况和户籍人口总量等确定试点区域。承担试点任务的街道、居委会两级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四)印制试点用表
6月25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什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普查表》(包括长表和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等试点用表。
(五)编写培训教材
6月25日前,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综合试点培训教材印制。
(六)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6月25日前,皂角街道办按试点方案要求,完成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并填写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花名册,上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七)区域划分与绘制地图
6月28日前,完成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及普查小区地图绘制工作。
(八)试点物资准备
6月28日前,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制作、购置入户登记必需品等。
(九)业务培训
6月28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试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综合试点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普查表填表说明、指标解释及综合试点工作流程等内容。
(十)、开展宣传动员
6月18日~7月18日,试点办公室利用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逐步深入开展试点区域的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
(十一)、户口整顿与流动人口清查和摸底
6月29日~7月4日,进行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以及调查登记前的摸底工作。户口整顿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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