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牧民工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减少农牧民工流动、安全有序返乡返岗,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做好返乡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牧民工返乡返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牧民工返乡返岗相关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服务中心农牧民工管理股,联系电话:;负责综合协调、落实推动农牧民工返乡返岗有关具体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农牧民工安全有序返乡返岗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牵头单位要做好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加强单位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今冬明春农牧民工出行保障相关工作。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收集了解到的有关情况要及时联系牵头单位。
三、采取措施
(一)返乡疫情防控措施
(1)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或“健康码”,佩戴口罩,在嘎查村做好登记、测温、消毒,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2)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外来人员需进入的,必须持有核酸检测证明或“健康码”,佩戴口罩,做好登记、测温、消毒,原则上不留宿。
(3)无疫村、无疫片区内做到“口罩不摘、排查不松、巡逻不断、宣传不停、包保不变”。
①村内人员生产、生活有序流动并佩戴口罩;
②人员不聚集、不聚餐(包括“红事”“白事”操办)、不打牌、不串门、不走亲访友;
③村委会每天组织一次普通病人、其他疾病、重点人员体温测量、健康目测等排查;
④村委会按疾控部门的指导定时对公共区域、厕所、垃圾箱、污水沟等进行定期消杀。
(4)相关防控情况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文件要求为准。
(二)返乡就业服务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返乡农牧民工服务工作,切实帮助解决返乡农牧民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就业需求、维权需求、培训需求登记,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确保辖区内返乡农民工的稳定。
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有关单位要深入村组开展调查,切实掌握返乡农牧民工基本情况,建立动态台帐,定期向返乡农牧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辖区内返乡农牧民工基本情况。要建立健全返乡农牧民工台帐,及时、准确掌握返乡农牧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返乡农牧民工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动态管理;为返乡农牧民工开展就业推荐、鼓励自谋职业,引导自主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牧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与区内外用工企业联系,与上级人事劳动主管部门沟通,大力实施劳务输出,缓解就业压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职介,全力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三)返岗复工措施
开展点对点对接服务。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外省企业、工厂招聘信息,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返乡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协同各部门,联合各镇场社保站、劳务中介机构集中通过客车、火车集中输出返乡农牧民工,组织返岗复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农牧民工安全快捷返岗。
四、做好工作总结。
按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县农牧民工返乡返岗采取旬报制度,于每月6-9日、16-19日、26-29日分别报送农牧民工返乡返岗工作情况。同时,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向上级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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