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名称:(简称甲方)
承租人名称:(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房屋面积平方米,套平方米,地址为:委托丙方协调中介服务,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将向乙方出示房屋及房屋本身的相关法律手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房有效。
2.该房屋出租性质为自用,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币(大写),然后在支付期结束前一天支付,其中代理费由乙方支付,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定金,乙方退房时支付清洁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
3.乙方收到房屋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事故与甲方及中介无关。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屋内的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否则,将支付赔偿。
5.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商)权,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或终止协议。
6.乙方必须按时交房,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7.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缴纳水、电、气、可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采取一切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民事纠纷。
8.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和购买权)。
9.如果乙方无条件迁出该房屋,甲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由甲方按未入住金额退还给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失效。合同签订时,中介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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