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基本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租赁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考勤记录由内勤负责,人力资源部具有督导权。
四、 相关规定
1、 考勤制度
1) 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周六及节假日加班: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内勤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a)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5分钟之内三次以下不作处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10-29分钟罚款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不含5分钟内三次)另作旷工半天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但因当晚加班至第二天早晨而迟到,由部门经理签署同意意见的除外。
b)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一年内不予晋升或加薪。无故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全月累计旷工四日或一年旷工达七日者,予以解雇,从旷工之日起,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不支付离职补偿金。
3) 工作时间外出办公,外出前应填写登记表,如事先未作登记,需及时短信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市场内勤外出事由,外出回来后补签。市内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市外外出应填写《出差登记表》,用车应填写《用车登记表》。
4) 请假规定:
a) 请假前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审批程序如下:
i. 总监、副总请假、出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ii. 主管、经理请假:
3天以下(含)经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审批;
3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iii. 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3天以下经部门经理审批;
4-7天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
8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b) 如因急病未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医疗机构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假。
5) 考勤上报规定: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报人力资源部。
2、 办公室制度
1) 个人办公区域环境要求:应保持整洁,桌面物品堆放整齐,资料保管规范有序。
2) 产品演示区域环境要求:演示的产品及配件,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库管或恢复原有摆放。
3) 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如:电灯、电脑等耗电设备。
4) 办事处倡导全体员工应对物珍惜,合理使用各种办公资源。
5)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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