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咀乙两方根据《住宅维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就甲方的自有住房维修事项签订如下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维修标准及要求
1、甲方将位于宝积山路的房屋维修委托给乙方,各种材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乙方要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甲方将监督乙方实施。
3、维修项目:整个屋顶翻新,及墙体刷白。
4、维修要求:
① 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 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余泥杂物,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维修款中扣除。
5、乙方对甲方的房屋维修负责,要尽量保护室内的所有设施。
第二条 付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工人工资,乙方用于劳务支出。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