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x1年我省已出台资助农业户口大学新生的政策,今年福彩公益金资助对象为非农业户口大学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 资助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本省家庭特别困难的非农业户口新生。
二、 资助金额及人数
福彩公益金总金额1000万元,一次性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210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600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500名,每人4000元。
三、 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城市低保户家庭,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新生。
(三)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优抚家庭新生。
(四)各级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孤儿被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全部新生。
(五)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
(六)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 资助对象的推荐产生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录取学校通知书、户口所在居委会(社区)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
(二)乡镇(街办)审核把关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分配资助名额上报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确定,于 8月15日前按分配名额将《资助申请表》、《资助对象登记表》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查核准。
(四)资助对象确定后,由各市民政局在8月底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五、 活动宣传事项
(一)省民政厅将与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举办“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媒体座谈会,邀请各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二)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要在新生入学前集中发放资助金,发放过程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监督工作。
(三)在助学活动进行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机构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宣传、扩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
六、 具体要求
(一)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准确足额发放到户,不能影响新生入学。
(二)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须与市福彩中心签订资助协议,保证在寒暑假期间参加1-2次市福彩中心、县民政局组织的爱心帮扶活动。
(三)为了确保特困大学新生及时拿到资助金,各市民政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资助对象的选定工作。
(四)在推荐资助对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资助条件认真筛选核实,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各乡镇(街办)要对选出的资助对象进行公示。
(五)各地要注意发现资助对象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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