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_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_小学学校建设施工事项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乡_小学校舍建设
2、工程地点:_乡_小学原校址
3、工程内容:
(1)新建教室、办公室、多功能室、餐厅71间(约1980平方米);
(2)厕所6间(约120平方米);
(3)传达室2间(约40平方米)
(4)院墙:100米(含大门)
(5)硬化路面:厚度大于15厘米。(小计1520平方米)_①大门前主路200平方米;
②院内主路800平方米;
③教室门前340平方米
④厕所、门卫范围内硬化180平方米。
(6)餐厅内灶台2口,操作台1个。
(7)配套水电工程。
(8)平整校园,垒挡土墙100米。
二、质量要求:
符合《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平房建设质量要求》
三、图纸:
使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平房建设施工图纸》
四、工程施工要求:
1、门窗要求:尺寸见图纸,门框使用东北松,上亮穿16号钢筋6根,钢筋内涂防锈漆,外涂调和漆,所用木材必须烘干后制作。刮腻子刷低油,再刮腻子刷调和漆三遍。铝合金窗使用标准1.2CM厚铝材,颜色由甲方定。
2、散水坡:散水坡(三面),每间设一纵沟。
3、每口教室设前后两块黑板,标准为4米×1.2米。
五、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六、质量监督:
工程的第一质量监督责任人为施工学校校长,县危改办进行重点环节(基础、钢筋及制作、砌墙过程、屋架、水电、屋面防水等)质量监督。通不过验收的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工程结束后,未经质量监督人同意,不得申请验收。
七、质量保证:
土建工程部分基础、墙体50年不裂缝及变形;防水20xx年;水电:50年。
八、安全责任:
乙方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施工、材料质量责任: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负责调换,保证工程质量。
十、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十一、资金拨付方式:
工程开工,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启动资金,剩余款项在竣工通过县危改办组织的验收,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后,(除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甲方一次性拨付到位。通不过验收的甲方拒付工程款项,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补助款拨付,乙方必须提供相关建筑业手续及建筑业发票。
十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县危改办一份。
十四、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
十五、合同签字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_(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_(章)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开户银行:_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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