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法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为了吸引法学界杰出人才,充分利用社会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全面提高教学、科研综合实力的强烈愿望。
(以下简称乙方)在法学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愿意以外聘研究员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有效期自 至 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可以重新签订。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2、乙方在聘期内的具体工作内容及任务
(1)为甲方在法学领域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2)在客观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出席甲方的重大活动,为甲方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3)参与甲方的专业建设中,每学期不少于 学时的授课量,且每年为教师和学生作学术报告或举办专题讲座(原则上一年不少于 次),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指导;
(4)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教师申报、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每年策划争取到国家级科研项目 项或者省、市级科研项目 项或者横向项目 项,按计划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实现。对本学科研究方向的选择、科研项目的选定等方面给予全面具体的指导;
(5)在受聘期内,每年在甲方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个月。
(6)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承担本科生部分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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