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HT—XMSJ—20090901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以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邀请乙方设计(公寓、别墅)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计资料的提交及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提交
1、甲方须按乙方要求,于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按时将室内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送交乙方,并同时向乙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要求。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要求的室内装修方案设计文件送交甲方。
3、乙方应在甲方对上述方案设计文件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方案设计文件相应的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交甲方。
二、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1、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室内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圆整(¥)
2、费用的支付时间:
●本合同一经签定,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圆整(¥)作为定金。如甲方对方案设计不予认可时,定金不予退回。
●在乙方提交给甲方上述施工图设计文件,甲方向乙方结清剩余设计费60%,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圆整(¥)。
三、设计方案修改及版权
1、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的三日内,甲方应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该方案设计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得到乙方认可后,双方约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对原方案设计进行一次修改,并在约定日期内交甲方确认。
2、对于一次以上(含一次)的整体方案修改(指甲方在功能与风格上的修改意见与甲方确认的设计要求不符),甲方每次均需预先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并同时约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
3、对于两次以上的局部方案修改(不含两次,每次不限修改处),甲方每次均需预先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并同时约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
4、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它项目使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文件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若由于甲方拖延付款,或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由此造成的交图时间相应推迟,乙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4、若出现人力无法抗拒之自然灾害,而造成交付文件时间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现行法律解决。
六、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