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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收购合同(皖w1:1999-01)

2023-03-27 来源:步旅网

  合同编号:

  收购(需方) (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

  品 种质量标准数 量 (百公斤)

  价格收购投售时间全年合计 早灿谷(国家标准) / 公斤 月— 月 日中 晚

  稻

  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优质 杂交谷

  (国家标准) 月— 月 日晚粳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 二、价格:早籼谷每 公斤 元,(其中市场 元,政府价外补贴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 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合同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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