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利用水资源,切实保护自然坑塘面积,根据《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民主程序充分论证及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鱼池位置、面积及四至
该鱼池坐落在贺楼西边,面积35亩,北至 ,南至 ,西至 ,东至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上交承包费标准及时间
乙方每年上交承包费 元(每亩 元,共 亩),上交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鱼池。
2、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取承包费,如乙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承包权,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回并另行发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进行的渔业生产活动不得损坏鱼池。
2、乙方自行对鱼池进行改造、清淤、取土。
3、承包期届满,乙方应无偿地交回承包的鱼池。
4、承包期内,该鱼池被依法征用、占用时,乙方有权得到相应补偿。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里的下水及排涝工作安排。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证明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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