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天气转暖,“清明”将至,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防控到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如下倡议:
1.树立意识 遵守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及周边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等农事活动,做护林防火的践行者,维护济宁每一片绿色。
2.创新理念 绿色祭祀
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劝阻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以植树、鲜花、写诗赋词等形式寄托哀思,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防止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3.加大宣传 确保安全
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4.加强监护 积极引导
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智障残障病人等特殊人员的监护,做好防范引导,谨防上述人员在林区发生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5.高度警惕 快速反应
受气候影响,今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伟大理念。让我们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吧,争做护林防火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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