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以下简称甲): 供方(以下简称乙):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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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 如有变更,乙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甲在收到乙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未经甲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须保证甲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 时,须提前通知甲并和甲协商解决。
四、甲认为乙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在收到甲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七、机器由乙运至甲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八、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九、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 公司印章:
甲: 乙: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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