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不锈钢保安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1、规格尺寸: mm(宽)X mm(长)
2、形状:
3、顶部1.0mm以上镀锌板扣封,有防水处理。
4、扣板吊顶,装灯。
5、墙体外封板要求1.0mm以上不锈钢板,墙壁保温厚度在5cm以上。
6、两侧面各有推拉窗户,白色玻璃,四边用胶条密封,每层玻璃厚度最少5mm。
7、不锈钢门板及门框。
8、地板用方管作为基础。
9、主立柱骨架用1.2mm厚度以上方管,外包不锈钢板。
10、预设一套空调插座。
11、电源配量:吸顶灯、一套开关插座、一套二三插座,一套空调插座,配置漏电保护器。
第三条 履行期限
工期:工程期限 天;
1.开工日期:从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办理的预付款到达乙方帐上后算起。
2.竣工日期:预付款到达乙方帐上后的第 日,双方认为合同加工品已全部竣工,甲方可以进行验收。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 产品数量: 台;单价: 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备注:上述价格不含运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的40%即:( 元,大写: 元整)做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开始生产;在乙方加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验收地点:乙方工厂),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货款即( 元,大写: 元整)。乙方收到甲方尾款后方可提货。
第五条 质量管理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加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 承包方所承包的加工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加工品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 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加工产品不合格,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其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4.加工完毕5日内,甲方如仍未验收,乙方将视为产品验收合格;如30日甲方仍未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批货物,并不退还甲方所交预付款。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有关手续。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甲方要求加工并保证质量合格,否则甲方有权令其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协议进行加工,若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变更施工方案,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
2.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若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批货款,并不退还甲方所缴的预付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双方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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