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发改委:
根据《xx县20xx年开放型经济工作》,结合经济发展形势,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人在江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投资兴办xx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加工与销售;高频头、有源(无源)天线等电子原配件、机顶盒的加工与销售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无污染、能耗低,而且产品质量可靠先进,可以满足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市场空间广阔,产业发展前景良好。项目建成后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项目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简介:投资人 香港公民
三、项目投资额为万港元
注册资本万港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建设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投资万港元,主要用于厂房装修和购买安装设备。项目采取先租凭后购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厂房实施,总占地面积约xx亩,其中厂房11000m2、办公楼500m2、员工宿舍1500m2、绿化用地约3000m2。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年生产高频头、电视接收机600万套,年产值约为7500万元,年创税收200万元以上,计划安排劳动用工约200人,经营期限为20年。投资回报率为53.94%,回收期2.62年。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抓住数字电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机会,形成数字电视从前端到终端的较为完整产业链,为客户更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使项目尽快实施,恳请县发改委尽快。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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