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作息时间。
二、规范教学行为。不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不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三、深化考试评价改革。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改革考试评价方法。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级活动。
四、严格遵守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要求。
承诺人(教师签字):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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