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百安引线引线厂黎心彪股份厂区承租于乙方用于生产湿法引线。
二、乙方生产人员必须办理好工伤保险,否则不能生产。
三、安全责任:厂内任何安全生产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超量生产、摆放,由于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如乙方造成厂区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六、如厂内设施不能达到政府要求,导致不能正常生产,由甲方负责处理好。
七、厂租分两次付清,合同生效起付一部分,剩下厂租余款在当年中秋节前付清。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九、租赁期限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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