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推进网上办公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办公效率。
(一)不断提高自治区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文的交换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在年内推进各地各单位上报自治区电子公文业务的尽快开展,实现电子公文交换双向化。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电子公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准备工作,要根据已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加强管理,保障应用。
(二)建立和完善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推进政府机关收、发文网上处理和流转应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实现各地各单位上报自治区的公文通过网络协同进行流转处理,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办公厅电子公文网络共享和传阅,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各地要依托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和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专网)实现办公信息资源的共享,建立办公应用系统,推进机关网上办公。尚未建设内网的地区必须认真规划,抓紧建设,年内完成内网建设,并按规范实现与专网联接,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各部门在抓好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时,要重视内网的建设,将公文管理、信息处理及事务办理等政府机关基本业务应用系统纳入统一规划和重点建设内容,并努力实现各业务系统与办公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依托内网和专网,建设自治区政府督查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自治区政府政务信息采编处理系统。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落实国务院督查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大督查机制的建设和运行,建设覆盖全区政府系统,横向到厅局,纵向到地州市的网上督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督查工作的立项、办理、反馈和汇总统计等业务工作的网络化管理,促进我区政府督查工作效能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对原政府政务信息采编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全面实现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网上上载、在线采编、在线审发、电子发送和自动汇总统计等功能,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规划,落实好督查和政务信息系统应用客户端建设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软件测试和完善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培训,认真做好应用系统的部署和启用工作。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抓好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各级政府机关网上服务水平。
(一)完成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建设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按政府门户网站的理念升级改造自治区政府网站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维吾尔文版和英文版,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应用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做好内容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实施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规范,通过报送信息、协办栏目等方式,使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不断丰富,功能逐步增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自治区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的功能。
(二)加强建设,全面覆盖。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督促指导尚未建立政府网站的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积极制订规划,抓好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克服困难,建立政务网站,开展应用,争取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委办厅局机关100%建站率。中央驻疆政府部门也要积极抓好网站建设和应用,争取实现全面建站。
各地州市要督促指导尚未建立政府网站的所属县市(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年内完成政府网站的建设并开展应用,以达到全区各县市政府100%的建站目标。
各地各单位在抓好政府网站汉文版建设的同时,具备条件的要积极筹建少数民族文字版,并抓好民文政务信息发布等应用保障工作,提高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政府网上服务水平。
(三)注重应用,提升水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即将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牵头组织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条例和目录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利用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应用保障工作,积极与社会各方面合作,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上下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地区和单位要积极探索网上办事和行政审批等应用系统建设,率先开展网上办事服务的应用。
三、继续推进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延伸,建立全区纵横相联上下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体系,大力拓展网络应用。
(一)推进专网完善和延伸。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提升专网的运行和管理水平,组织新疆电信公司等部门制订专网应急保障预案,并贯彻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落实职责,做好专网应用保障工作。
自治区各厅局部门要充分发挥专网作为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骨干传输网的作用,积极依托专网开展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促进网络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减少重复投入,避免重复建设。各地要积极协调和配合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依托专网开展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重点支持和指导自治区卫生厅、司法厅、环保局、畜牧厅、国土资源厅和审计厅等政府部门依托专网开展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依托专网开展横向公文交换和业务协同工作。
各地州市要于20xx年6月前完成专网到所属县市(区)政府的延伸联接,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政务信息县市级直报点通过专网直接传送政务信息等应用的实现。要在年内实施与所属卫生、司法、畜牧、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专网联接。逐步建立专网运行保障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二)积极推进专网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
1.全面完成各地州市到所属县(市)政府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各地州市必须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规范要求于20xx年6月前依托延伸至县市的专网建立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开展政府公文网络传输,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办公厅电子公文直发到各县市政府。
2.依托专网建立自治区政府系统视频(数字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统一规划,依托专网建立自治区政府数字视频会议系统,为自治区政府通过专网召开全区性的数字电视电话会议和开展远程业务培训提供保障。
自治区政府视频会议系统中心端设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经费申请自治区财政安排,各地数字视频会议室建设由各地州市按统一规范要求安排经费建设,争取在20xx年9月完成建设投入应用。
3.做好自治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积极推进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自治区应急信息平台系统的规划和立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好系统技术建设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网络和资源整合等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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