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定作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揽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座,位置在富民县大营镇大营村330号,由乙方负责承揽全部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甲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电源、内外墙砖、铁丝、地板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包整栋房屋全部内外粉墙,内外墙面积贴瓷砖,过道砖、卫生间贴砖、地板砖、楼梯砖、屋顶贴小瓦等全部建设,连同搭建所需全部脚手架。
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5、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德惠超市马边店涂料、油漆房屋装修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将根据自己专有的技术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
2、分项工程单价:1、仿瓷:5。00元每平方米(含材料及人工)。2、乳胶漆:9。00元每平方米(含基层腻子及人工)。3,墙纸粘贴:6。00元每平方米。4、清水漆:15。00元每平方米(喷漆,门及其他道具的线条不另计费)。5、以上单价均按实际着漆面积计算,造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按实计算,不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按板材计算。
3、工程量:按工程验收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18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7天后由甲方支付所完工程量工程款的60%作为工程前期借支款。
2、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
三、甲方责任
1、办理好工程开工的手续,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工程施工图。
2、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甲质量;
3、甲方负责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用水、电和库房等工作必备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拆除现场内障碍物;
4、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5、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甲告、罚款等处罚;
6、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三、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聘请他人帮助完成,乙方聘请的工人与乙方属于雇佣关系,乙方及聘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甲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不得更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2、仿瓷墙面必须平整光洁(即压光)。
3、需要做乳胶漆的部位必须平整且着漆均匀、手感舒服。
4、造型石膏板顶及隔断必须贴填缝带。
5、木制道具清水漆必须喷。
6、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人员维修,超过3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请他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如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还应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气影响、停水停电、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长工程期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甲单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2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尾款。
七、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甲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手印):
地址: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本合同签约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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