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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

2020-02-05 来源:步旅网

  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理解监督。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些较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4、负责公司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及时制定设施设备维护计划,监督检查维修人员的日常工作。

  5、定期制定和修定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并监督使用部门是否按规程操作。

  6、协作管理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有效。

  7、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安全装置的管理,做到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二、目标:

  1、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2、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3、设施设备完好运转率100%。

  4、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实现率100%。

  5、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率100%。

  6、生产垃圾收集及时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到达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团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职责造成必须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职责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职责部门签字:日期:

  总经理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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