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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版本)

2020-02-01 来源:步旅网

  为 ,今收到 (身份证号 )以转账方式借的人民币 (¥ 元),借期 个月,月利率 %,于 年 月 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借款人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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