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1.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3.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4.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3.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4.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1.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1.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1.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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