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省委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战略部署的有力举措,是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立说立行立改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总结、检验、考核、评价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方法。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有利于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筑牢环境保护“生命线”,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述职对象
参加述职的对象为:各社区党委、居委会、办事处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三、述职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是否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是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厘清职能职责,定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环境保护形势,查找影响环境保护的不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是否建立台账,明确重点区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名单,开展动态跟踪管理;是否开展监督检查,对环境污染隐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实现梳理排查、挂牌督办及追责问责的闭合管理。
(三)污染防控情况。是否对易发、多发事故领域采取风险管控机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关口前移;是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诚信机制、监管执法机制和奖惩机制,补齐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短板”;是否持续强化环境保护基层基础建设,增强一线环境污染事故防控能力;是否制定大气、水、土壤等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四)宣传贯彻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环境保*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是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是否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环境保*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开展行业性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工作。
四、述职时间
定期不定期开展一般述职和特殊述职。
一般述职于每半年开展1次,述职人按照规定内容提交书面述职材料,并作述职报告。
特殊述职是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由区委、区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述职会议。
五、述职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就履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具体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目标打算进行述职。
(二)开展公开述职。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各地、各部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分别采取书面述职、口头述职的形式进行公开述职。采取领导点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环境保护述职情况进行评价。
(三)强化结果运用。述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述职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对环境保护述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述职报告为载体,把环境保护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以上率下、层层履职。
(二)实事求是。述职报告要客观真实,以事实说话,实现“精准考评”。对不如实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理清本单位、本部门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监管职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避免出现盲区和漏洞,防止错位、失位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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