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组织领导
20xx年xx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更名为“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我县成为xx市首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县(市、区)。我局作为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并于20xx。与20xx。xx月分别召开会议,会议再次强调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明确工作措施,强化了各单位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1、修订完善《xx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并将《办法》印制成宣传页,分发至各乡镇进行张贴,扩大政策普及面,做到“应保尽保”。
2、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孤儿申请审批程序,动态管理我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及时新增和取消,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xx年xx月底,xx县共有564名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18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5名。20xx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771.725万元。
3、协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审核县“福彩圆梦大学”公益活动申请资料,资助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37人,发放助学金18.5万元;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儿24人,发放资金24万元,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
三、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1、指导各乡镇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留守儿童模块信息,认领信息15939条,新增1231条,删减311条。
2、制定《留守儿童排查承诺书》,进行县、镇、村三级签订,压实层级责任。
3、指导乡镇进行季度走访排查,填写走访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核对系统数据,并将动态管理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考核。
4、开展关爱慰问活动。牵头实施“六一”儿童节慰问,联合县妇联,为贫困家庭儿童发放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联合xx市“三留守”协会等社会公益力量,到乡镇及学校开展关爱帮扶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5、印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x县民政局致全县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儿童防溺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分发至各乡镇,并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指导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溺水知识进行宣讲学习。
四、规范收养登记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收养评估,与xx市友爱社会工作评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送养工作,截至xx月,收养登记已办理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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