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职责,发奋提高自身师德师风建设的素养,特向园领导、家长、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严格执行园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不对本园幼儿进行有偿保教;不向本班幼儿、家长索要钱财,推销商品或擅自向幼儿收费。
坚持开展以德立身,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礼貌礼貌,不参与赌博,不酒后驾车,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幼儿。
尊重、爱护和信任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对幼儿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效。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备好每一篇教案,带好每一个半日活动,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幼儿的成长和社会的好评。
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理解学校行风监督员、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推荐。
以上六条,特向园领导、家长、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法违纪,本人愿理解园方批评、警告、处罚等,敬请大家督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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