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响应自治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食药监(20xx)3号文件精神,甲方邀请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 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
第五条、甲乙均确认: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
(地址),设立医药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XX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存续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微、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的,甲方不收受乙方的连锁费。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此协议签订后视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形象的行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店以外;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之后。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须参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 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须按甲方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买,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返利政策。
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
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接收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若由巡查人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者,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持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2、有损害“润兴堂”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规或违法行为;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1、不履行协议的条款;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变更、撤除或消除涉及到甲方商号、商标、标示、标微等一切可能让消费者或主管机关产生乙方仍系甲方连锁加盟店的企业名称、药店门脸、宣传彩页、装潢装饰、汽车彩喷等,变更、交还或注销标注由甲方名称或商标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乙方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本协议规定的以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严守本协议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若;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合同届满时,如乙方继续加盟,必须在合同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甲方在20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医药有限公司
( 盖章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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