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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2020-03-09 来源:步旅网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付款流程,倡导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的目标,尽量降低费用消耗,开源节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相关的经济业务属性分类,将财务付款分为员工借款、工资支出、费用报销、采购付款及专项支出等,以下按经济业务属性分别说明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规定、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审批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及销账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办理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应在办理借款手续之日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结清规定:

  1.借款结清时,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以手续完备、审批无误的费用报销单为依据,办理结清手续,多退少补。

  2.借款使用用途发生完毕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清手续。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未办理结清手续视为逾期未还。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审批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用途、归还日期等事项。

  (二)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第六条审批权限

  不超过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可付款;

  超过5000元的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及聚餐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收据等国家财税法规认可的合法票据,原则上不接受收据等凭证。

  (二)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费用凭证→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按规定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事项、时间、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经办人姓名等内容→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经财务部管账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三)除另有规定外,单笔费用不超过20__元(含)经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可报销,单笔费用超过20__元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出纳方可付款,相关人员不得蓄意将费用分解若干笔报销。

  (四)副总经理费用须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五)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

  (六)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七)报销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每周一及周四为财务报销日。

  第三条各项费用报销标准

  (一)交通费:

  1.公司员工在中山市内出差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事先请示部门负责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已请示领导。

  2.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3.发生交通费用,应立即填写报销单。如频繁外出,可与财务部门协商,每周报销壹次。

  4.如乘坐出租车,须取得税控出租车票,报销人应在税控车票的背面写上起止地点并签名。手撕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

  (二)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注:如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出差住宿费及伙食费标准可上浮20%内据实报销,但应由总经理签名同意。

  2.出差住宿费用报销时须提供住宿发票,以实际的发生额据实报销。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至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4.出差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根据实际出差天数,在公司费用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特殊情况:如无相关票据,可按标准内以其他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领取补贴。

  5.出差期间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按照出差直线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的可凭票据按实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公司不予计发。未经批准,擅自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不予计发回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7.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已享受会议举办方提供餐饮的,公司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8.工作人员不得借出差之便办理个人事务及私人旅游等,否则,一切因此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9.中山市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差旅补助。

  10.出现虚列住勤天数、粘贴连号多报或虚假票据等事项,对当事人处以五至十倍罚款。

  11.出差人员自返回公司当日起10日内,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审核及相关审批等报销手续,并冲减相应借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最近一次发放的工资中扣除该出差人员的借款。

  (三)误餐费及聚餐费:

  1.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凭单据据实发误餐(中、晚餐)补助费:市内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则上公司内部人员聚餐标准:20元/人,超过标准应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

  业务员、采购员的通讯费按100元/月的标准进行报销,享受话费补贴的员工应随时接听公司或客户的电话。否则取消当月的话费补贴。

  (五)招待费:

  招待费需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办公费:

  1.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采购,除专业器材之外,其他员工不得私自采购。

  2.报销时应附填写完整的采购清单、电脑小票、供应商送货单,详细列明所购商品的明细,仓管、结算部门的验收证明方可报销。

  3.后勤部门应做好各部门的领用存登记,月末提供对账单、领用明细表、领料单、报销单等一起交财务部门。

  (七)汽车费用:

  1.办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据实报销。

  2.办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的违规违章罚款、交通事故罚款及赔偿等公司不予报销。

  (八)其他费用:

  1.有预算标准的在预算标准内报销,没有预算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上月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资料(含工资支付标准、人员变动、补贴、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工资银行卡号等信息)连同审核无误的考勤资料转交财务部、五金车间、组装车间;

  (二)五金车间核算员、组装车间核算员根据考勤及工资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并在每月4日前交财务部出纳汇总、审核。

  (三)财务部出纳根据办公室管理人员的考勤及工资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连同审核无误的车间人员工资表在每月5日前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四)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1.车间人员工资:核算员编制工资表→车间负责人复核→财务部出纳复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人员工资:出纳编制工资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六)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上月工资条;

  (七)临时及辞退、辞工人员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二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合同评审表》附采购合同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或验收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费用报销流程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预付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序

  第一条材料款分为现金结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结算的应付账款。

  第二条现金结算部分采购款的支付,比照费用报销流程办理审批手续,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等原件办理审批手续后付款。

  第三条附信用条件(即挂账)结算的供应商货款审批结算流程:

  财务部应付会计编制《应商货款到期明细表》→财务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第四条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总经理提交《应商货款到期明细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第五条若当月因资金原因,对己作计划安排但实际未付货款的部分供应商,则在下月安排采购资金时优先安排支付,以此类推。

  第七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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