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期刊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学报编排规范。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勤奋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语言文字修养和知识水平。向主编、编辑部主任、编辑室主任负责并报告工作。
2.及时了解自己分管学科的学术动态,同校内、外作者保持并加强联系,每学年至少有一次深入到系、部、室了解教师的科研情况,及时向编辑室和编辑部提出征稿等有关建议。
3.一般应在接稿后10天内提出明确具体的初审意见,根据以质取文的原则,对可以考虑采用的稿件,定时送有关专家复审。按照学报编辑部规定的期限(文科不超过3个月,理科不超过6个月),及时向作者反馈稿件处理意见,努力维护本刊的信誉。
4.及时将审稿意见录入“管理系统”。并负责提出拟采用稿建议。
5. 按照学报编排规范,对决定采用的稿件进行认真审读、编辑加工。务使文章语句流畅,无错别字,稿面清晰,标点符号、图、表及参考文献规范。因加工而使文面不 洁者,必须让作者重新抄写或打印。编辑加工后的稿件由责任编辑负责排版。排版后的文章字数,最后一页不足1/3时,一般应进行删节,以节约版面;最后一页 达1/2时,应考虑转版或安排适当材料补白。
6.全面负责编辑的文章的校对工作,必要时可交叉校对,其中应及时将校后的清样送执行编辑安排页码、文章编号和中英文目次等。
7.根据国内、外各大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的要求,制作中、英文摘要并向上述二次文献推荐,及时收集自己编发文章的社会反响,如获奖、复印、文摘引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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