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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23-11-13 来源:步旅网

  根据方案《市直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卫393号)等文件的精神,我院结合实际,制订了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经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党总支部、院长办公会议和工会委员会、职工投票通过,我院将有关方案上报卫生局并获准实施。现将有关方案公布,请认真学习。

  1、《市妇幼保健院组织结构图》

  2、《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在编人员情况说明》

  3、《市妇幼保健院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4、《市妇幼保健院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方案》

  5、《市妇幼保健院中层干部和护长职数设置方案》

  6、《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在编人员情况说明

  我院现有编制xx人,现有在编人员xx人,应参加人员聘用制xx人,其中:

  一、领导xx人;

  二、行政职能科xx人,其中主任xx人,副主任xx人,职员xx人。

  三、专家组人;

  四、医疗保健人员xx人,其中主任xx人,副主任xx人,医生xx人,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

  五、医技人员xx人,其中主任xx人,副主任xx人,医技师xx人。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

  六、护理人员xx人,其中护长xx人,护士xx人,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

  七、工程人员xx人,其中主任xx人,工程师xx人。中级职称xx人。

  八、工勤人员xx人,其中高级技工xx人,中级技工xx人,初级技工xx人,普工xx人。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医院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激活用人机制,促进人才成长,加快医院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办发6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试点方案》(粤人发257号)、方案》(江办发7号)、《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江府办48号)、《市直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卫39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要求,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各级各类人员的聘用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2、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领导

  医院聘用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成员如下:

  组长:张建权

  副组长:吴美琼、李玉萍

  成员:余春良、陈永梅、彭晓珊、周尾良、苏志兰、关如虹、陈小青、杨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和处理聘用制工作日常事务,成员如下:

  组长:余春良

  成员:邱坚进、杨志清、廖欣

  医院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各科室领导(含护士长)参与医院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本科室人员的考评。由各科科主任、副主任、护长组成核心小组,配合完成有关聘用制的工作任务。

  三、聘用范围

  除市卫生局任命的领导外,在编在岗的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群组织等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医院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中层岗位(含)以下各类人员的聘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办法,择优聘任。

  四、实施聘用制的时间、步骤和方法

  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在12月初前完成。

  全院动员学习(7月16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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