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掌握国务院、市、县政府,关于建成区城中村(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相关的政策、法规;
二、做好经县政府批准用于城中村(旧城)改造用地上,单位用房、居民住房及住户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
三、负责与项目用地管辖区域的社区、办事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在县政府征收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根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五、负责与区征收办协商拟定地面上建筑物的拆迁协议,并双方配合做好被征收户安置补偿金的测算、发放和相关手续的`完善工作;
六、负责建立、保存、移交拆迁工作档案,负责被拆迁住户产权证的收回工作
七、负责做好涉及征收安置工作需要对外进行的各项协调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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