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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院落房屋承租合同

2020-06-05 来源:步旅网

  甲方:身份证号(出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出租屋坐落在 小区 幼儿园南。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按年结算,每年 月 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房屋前方及西侧墙面,甲方同意乙方用于摆放广告牌及横幅用途。

  五、甲方同意在房屋租赁期间年租金不上涨,若甲方在此期间终止合同,须偿付乙方对房屋建设装修的违约金 元人民币。

  六、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在承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及其他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乙方需要负责其自身及其他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若发生事故,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泗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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