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的桩基施工事项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2、
3、 工程名称:康嘉御景B区 工程地点:莆田城厢龙桥
工程数量:共计约40 根冲孔桩,其中桩口径为(Φ800),设计桩长约30~35米。
二、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 工程价款的计算:
1、 工程量从孔口标高到孔底标高按实际深度结算。单价为综合土层每立方米贰佰陆拾元。(不含任何税收、不含施工管理费)工程量以甲方签证为准。
2、……
3、 水电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如遇地下管道等不明障碍物,由甲方负责处理各承担费用。 按工程进度总价款的80%拔付,每完成20孔付一次进度款。 全部完成后,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额的80%拔付,余额待基础分部验收付款以现金支付,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 工程款拔付:
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 工作内容:
桩基机械进出场冲钻孔,施工放样,钢筋笼制安,商品砼桩基成孔,泥浆外运,施工内业资料。
六、 施工依据: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桩基础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有图纸更改,甲方应提供更改通知书和更改图纸。
七、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日历
天,工期自确定试打桩第二天算起,如果乙方遇到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停水、停电、风雨天;
2、孤石和障碍物;
3、不可抗遇的自然灾害;
4、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
5、不及时拨付工程款。
八、 工程质量:
按现行国家颁布的桩基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
九、 双方责任:
1、 甲方职责:
①负责工地三通一平,送水、电接点至场地边缘(其中由甲方负责一级配电箱,之外均由乙方按规定配备),提供施工图、地质报告各一份。 ②及时将乙方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成批报检合格后,送至乙方使用,并做好有关检测工作。
③办好一切施工手续,若因甲方手续不健全或其它原因造成误工、停工,不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停工超过5天后,甲方应付每台机械台班费每天300元。
④负责施工原材料送检,砼试块制作送检,桩基检测。
2、 乙方职责:
① 按照施工图认真保质、保工期施工。服从甲方和监理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
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现Ⅲ类桩或不合格桩,一切返工费用(含材料费)及由此引起甲方拖延工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③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 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天罚款人民币300元整,拖延超过10天,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班组,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⑤ 泥浆外运包含弃浆场所和道路运输自行解决。 ⑥ 乙方须配合甲方B区工程锤击桩后的所有补桩。
十、 其它约定: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请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十一、驻工地代表:
甲方: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确认和签证工程量及工程款结算)
乙方:
(负责现场施工全过程管理,办理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领款及相关工作)。
十二、附则:
1、
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后起生效,工程验收完毕,工程款付清,本合同自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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