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家长满意工程,扎实开展争创家长满意学校(教师)活动,构建和谐教育,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2.积极参加“学法规、强师德、正教风、提师能”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3.为人师表,诚信友善。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文明规范,校内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课时间严禁使用手机。
4.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随意让学生停课,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不得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调课。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代写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在课堂内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上班时间不玩电脑游戏。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爱生敬业,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6.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精选,科学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加班加点,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7.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8.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得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移给家长。
9.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0.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并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十大条,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法违纪,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取消评优资格,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分等处罚措施,同时敬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积极配合、支持,共同落实以上承诺。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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