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者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1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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