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以教练车的形式加入甲方的驾校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参与驾校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乙方自行采购教练车 辆,车辆由甲方负责必要改造和入户工作,入户登记户主为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在合作期间,该教练车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能正常运行的状态。五年后产权归甲方所有。若双方合作期限不足 年,则甲方向乙方购买剩余的使用权。
第四条:从教练车交付甲方之日起,甲方按月支付教练车的使用费,使用标准如下:
第1-2年,每辆车每月使用费 元;
第3-5年,每辆车每月使用费 元;
第五条: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监督该教练车的使用和维护工作,但不参与甲方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若合作期不满 年的,若是由甲方主动退出教练车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完五年的车辆使用费。若是由乙方主动提出退出的,甲方支付乙方的金额为乙方投入本金扣除已支付使用费所余费用,支付费用后教练车归甲方所有。
甲方支付费用=乙方本金-已支付使用费
第七条:在经营期间,若由于外部原因导致驾校无法继续营业的,各承担50%的经营风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部份损失,甲方支付金额为:
甲方支付乙方金额=(乙方本金-已支付乙方使用费-教练车残余价值)*50% 甲方支付给乙方费用后,教练车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本合作协议期限为 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条协议签署地为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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