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安徽鑫宏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刘奎明
为了使本公司生产有条有序的开展,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后道车间,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承包范围:本公司所有铸件的以下工序;清沙、垃圾外运、气割、抛丸、砂轮、电焊、打磨、检验、返修、退火、部分油漆(不含柳工)、成品检验入库、包装、装车发货。概言之:从浇注往后直至合格产品出厂。
2、乙方负责后道人员组织,管理等事项。保证生产任务准时完成,铸件不积压,规定当天浇铸的产品第二天下午必须全部清理完毕,检验合格后堆放到指定地点入库,延期入库每次5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入库。
3、质量要求:根据客户要求,由甲方下达质量要求,乙方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工序,先自检合格后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对不合格的产品尚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进行及时返修,无返修率,但视返修数量可酌情延长入库时间,甲方不再支付返修费用。对判定报废的产品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毛钢水每公斤贰元进行处罚。
4、如果乙方违规操作引起产品报废的'或是因后道原因退回的,甲方允许乙方比例为2%,超出的由乙方2元/公斤赔偿甲方,对外观、尺寸检验不合格造成客户在加工使用过程中报废的,按客户的实际赔偿费用对乙方处罚。
5、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生产所需工具。但需按规范使用,人为原因损坏则按实际原价赔偿。
6、安全生产:乙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新招用的员工进行培训及指导,对工人因违章操作引起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负,造成的设备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操作甲方有权处罚。
7、工资结算:承包人工费以毛钢水每吨220元/吨,以合格入库毛钢水数量为准。甲方要准时发放工资,双方同意工资推迟一个月发放,未准时发放工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实行总包干方式,甲方不再支付工人其他费用。
8、协议与终止:为了遵守信用,需交5000元人民币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所有工资,退还押金,在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能突然终止合同或撤走人员,甲方也不能终止乙方协议,若一旦发生,要赔受害方50000元人民币,并可向法院上诉。
9、材料损耗:甲方提供生产所用材料和劳保用品,乙方不得浪费一经发现,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实价赔偿。
10、协议起止:此协议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暂定试用期为一个月,若试用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未发工资和押金。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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