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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料加工的合同

2021-05-09 来源:步旅网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陈通平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亿峰公司

  一、合同概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2、甲方已下达生产工艺制单方式委托乙方生产加工,明确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工艺制单订做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版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二、具体质量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辅料、样衣、工艺制单等。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数据认真核实后签收,如有数量不符三日内通知逾期甲方概不负责。

  2、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辅料、生产样衣工艺制单后,立即制作产前版等甲方确认批改后方可实施生产。

  4、生产大货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制单进行生产,若未按照甲方要求质量不达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质量不合格或无法返修造成甲方客户退货拒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即按货品成本价除加工费)两倍赔偿给甲方。

  6、若尾部工作未达标准,如线头未清理,扣子未缝牢甲方按每年实际返工费两倍扣罚乙方。

  7、所有面辅料均由乙方提供,每件衣服的充绒量正负不能超过三克。

  8、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之生产产品发给其他加工单位生产,因此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

  三、结算方式

  1、交货地址:上海市闸北区

  2、甲方提供所有款式羽绒服的羽绒及人民币拾万做为总货款的预付订金。

  3、乙方在甲方QC查完货后方可出货,如乙方按批次出货,甲方可按出货比例付款,出完后15天内结清货款。

  4、货品在物流期间,所有一切损失由发货方负责。 四、服装款式发货详表

  五、合作协议

  1、甲方派出跟QC由乙方负责提供住宿。

  2、所有加工货品用线及面辅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需要提供包装袋、吊牌、羽绒球、洗水唛、码唛、鸭绒唛、主唛等。

  3、所有另工货品,附《生产工艺制单》、《发货清单》。《发货清单》与货物清点无误确认后,签字盖章!第一时间传真回本公司!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算之日上,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有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领土完整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议,如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联系方式

  甲方陈先生:乙方厂长胡小姐:

  车间电话:0792-4355577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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