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这点从众多典故、俗语中就能看出来:像曾子杀猪、曹操断发、立木取信,还包括烽火戏诸侯等等,无不向我们阐述了诚信的重要。这种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潜移默化于我们的民族精神里了。
对一个国家和政府来说,“诚实守信”是“国格”的体现;对一个企业和团体来说,它是一种“形象”、一种品牌、一种信誉,是企业兴旺发达的基础;对一个人来说,它既是一种道德品质和道德信念,也是一种崇高的“人格力量”,是做人的基本品格。
诚实守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因为一个人不是孤立的生活在世界上,我们要生活、工作,要和他人交往,要协调社会关系,一个人只有诚信做人,诚信地对待工作、家人和社会,才能与他人相互谅解,和睦相处,得到他人的信任、尊重、合作和帮助。正所谓有诚信,人之愿交,并交之甚好,因为这种交往是诚实可信的,是安全可靠的。而一个人如惯于弄虚作假,偷奸耍滑,终究会经不住时间的考验,迟早会被他人所鄙视和唾弃。
诚实守信,似乎并不难做到,但在当今能坚守住“诚信”并将其“发扬”的人已越来越少了。<狼来了>的故事,流传了一代又一代,当年那个说“狼来了”的孩子已经被狼吃掉,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讲诚信的人仍有一定的市场。于是,有的人选择了说假话、卖假货、考试作弊,以此作为获得成功的捷径。在金钱、物质、利益驱使下,一些人、一些企业,已无情地将诚信丢弃一旁,即使是在企业和员工之间,也存在着这种“诚信流失”的现象。比如:企业自毁对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各方面的承诺,总以为自己是强者,应该自己说了算。而员工则以跳槽、带走企业机密资料和客户做为对企业失信的“回报”,因此给企业带来有形或无形的损失,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这样的例子常常见诸报端,不胜枚举。法律当然可以解决这些纠纷,但双方为此付出的精力、财力、物力却不是完全能用法律的形式解决的,最终的结果依旧是二败俱伤。怎样才能避免这种“双输”的局面呢?我想双方的诚信是最重要的,既有企业的信守诺言,又有员工的诚信可靠,任何一方都不能偏废。企业对员工的管理行为要信守诺言,答应做到的一定要能够做到,否则就不要答应。答应了做不到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如果可以量化的话,我想一定会大于不答应所造成的影响。员工同样承担对企业的诚实守信义务。比如,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义务,以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为本职追求,不利用企业职务工作之便谋取私人之利;不利用掌握企业商业机密的便利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遵守与企业签定的合同,不见利忘义,随便跳槽等等。只有双方都做到了诚实守信,员工才能全心全意的为企业服务,而企业也能借此更上一步,实现“双赢”。
无数事实证明,“以诚实守信为荣”,这不仅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立世之本,而且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强大精神支柱。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一个国家都要讲诚信,“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各位同事,让我们高举“诚信”的大旗,和我们中铁十六局三公司一起实现我们超常规发展的目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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