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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代理合同模板

2022-06-07 来源:步旅网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特许在具备总经销商的条件下,经营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供货人: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以下称甲方)

  总经销商:(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红叶牌”产品在总经销商,积极推销其产品,扩展市场。并提供“红叶”牌总经销地区授权证等合法经营手续。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xx月,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但须在本协议期满壹个月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先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十天内未明确答复或改正,则有权终止协议。

  二、结算方式和激励政策:

  1、保证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需预存10万元保证金在甲方,直至合同结束,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条件之一。合同有效期内,保证金不得作为乙方货款予以抵扣。

  2、结算方式:甲乙双方贸易结算采用现款交易,但乙方在每月5号之前至少得保证有月平均货款资金到帐甲方帐户(不含保证金),月平均货款资金=乙方年度销售任务÷12个月。

  3、供货价格:依据甲方年销售工作方案,乙方在甲方统一售价上可享受下浮20%的`优惠(含珍藏版)。如遇甲方产品价格调整,调整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提价,甲方向乙方供货仍执行调整前价格,如下浮,甲方按下浮价清点乙方库存,补足差价,三个月满后,执行调整后价格。

  3、返利:甲方对乙方的返利实行每年结算一次,如乙方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年度销售甲方产品任务,则甲方不予返利,如乙方完成了年度销售任务,甲方按下列方式予以返利。

  (1)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返利10%;

  (2)如乙方能够超额完成年销售任务,甲方对乙方超过的业绩增加分段返利。业绩在300万元以内按10%返利政策不变,达到标准下限300万元的超额部分增返2%;业绩达到标准下限400万元的超额部分(301~400万元)增返4%;业绩达到标准下限500万元以上的,超额部分增返6%(即400万元以上),分段计算,不叠加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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