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2021-01-30 来源:步旅网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一、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八条: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xx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法院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