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巴州镇 ;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表(保安监控工程预算表)
合同金额:(大写)。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并提供各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年 月 日前开工,年 月 日以内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设备质保期满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个点120元的设备包干维护服务费,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六、工程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付清工程总造价剩余50%。乙方承诺在接到预付款后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
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七、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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