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季清雪工作,保障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根据《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区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城市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思路,及时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区人民创造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以机械作业为主,科学使用融雪剂的原则;
(三)坚持随下随清和边清边运相结合,清扫和拉运同步进行的原则;
(四)坚持清雪与保护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广场、河道沿岸、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清雪工作,负责落实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时清扫清运积雪。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区清雪工作的协调、指导、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区公路局负责秀山路(文昌路以东、昆嵛路以西)的清雪工作。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圣海路和汽车站广场的清雪工作。
(四)区公安局负责保证清雪路段道路畅通,路面无乱停乱放车辆。
(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财贸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各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商场商户等单位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专业清雪所需费用。
(七)米山镇负责站前路、文山西路(站前路—站东路)的清雪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督导辖区内各村(居)、企业、经营业户和居民,全面完成居民生活区、小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责任区等区域的清雪任务。
四、工作标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标准,全力做好城市清雪工作。清雪时限和质量标准按照《文登区城市清雪管理办法》、《文登区城市清雪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清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清雪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备到位、行动高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雪工作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雪情预报,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气象资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积极做好应对大雪准备工作,补充清雪设备,储备清雪物资,检修维护机械;要组建稳定、高效的清雪队伍,抓好操作技能培训,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设备到位、措施得力、指挥畅通、反应快速。
(三)加强宣传,强化考核。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城市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予以通报。各新闻单位要对清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对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清雪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未能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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