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重庆沃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丁梦雪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1A,车牌号:渝GDF002,甲方自定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一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乙方无偿出租该车。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双方另行商定。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5、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6、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8、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9、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其它
1、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重庆沃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字)
乙方:丁梦雪乙方(签字)
二〇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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