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贵州一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次产品的具体购销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诚实信用、自愿的基础。双方就 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以下产品:
二、 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品牌规格技术要求生产,保质保量,决不偷工减料,产品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交甲方当场验收。
三、交货及运输:
本批产品乙方交货期为收定金之日起 天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货期起
四、铭牌及包装要求:
所提供产品 为, 有限公司。包装为简易包装。
五、供货方对质量保证要求:
乙方对产品必须调试合格后交付甲方,产品运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产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务:
甲方如需乙方现场调试,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项¥( 元整)产品抵达现场后一次付清。
八、违约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按总金额的 付给对方违约金,如双方协商不成交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内双方没有违约和发生重大责任的情况下,本协议有效。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
十一、协议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签章):贵州一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0854-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〇一 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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