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
1、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接受审查与许可的义务;
2、保证顾客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的义务;
3、接受卫生部门监督的义务;
4、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的义务;
5、服从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决定的义务。
据此,为保障消费者卫生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顾客消费的卫生安全负责;
2、建立并执行采购索证制度,严把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关:做好公共用品用具的进货验收与登记;不购买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客用化妆品、公共用品用具和消杀药品;
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公共用品用具及时清洗、彻底消毒、保持清洁;
4、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5、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严格执行落实公共场所控烟措施。
7、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案件。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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