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广东省内冷链药品运输应急协作等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当甲方在冷链药品运输途中发生突发事故且经初步确定需要外部协作时,由甲方联系人通知乙方联系人,并告知应急协作方式和详细情况,如冷藏车或保温箱事故地点、冷链药品或保温箱的数量和总容积、储存温度要求等。
2、应急协作方式包括:
(1)委托储存。当委托乙方储存时,乙方联系人一方面安排容积和储存条件适宜的货车赶赴事故现场接货,另一方面安排容积和储存条件适宜的库房准备储存冷链药品,并划定区域暂存。
(2)委托运输。当委托乙方运输时,乙方安排容积和储存条件适宜的货车进行运输,乙方运输车辆或保温箱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
3、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冷链药品储存或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
4、甲乙双方应有冷链药品的交接手续及记录,记录应记载药品的品名、数量、规格、产地、件数、经办人、储存或运输时间、结束时间等内容。
5、乙应提供冷库、冷藏车或保温箱的验证报告存档备用。
6、本协议未详尽的内容可由双方联系人协商。
7、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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